“华硕:不是质量问题,出厂时未更新驱动”
浙江义乌的马先生向消费保平台投诉,新买的华硕笔记本电脑开机没多久,屏幕就出现了频繁闪动的情况,根本无法正常使用。为此马先生向华硕售后提出七天无理由退货,结果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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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告诉特搜记者,这台型号为天选3的华硕笔记本电脑是今年2月份在天猫华硕笔记本自营店购买的,当时售价为6000多元。不过当收到笔记本电脑并开机后,马先生发现电脑屏幕出现了频繁快速闪动的情况。
电脑起初,马先生以为是笔记本电脑系统问题。在反复重启之后,屏幕还是一直快闪,无法正常使用。随后马先生联系了天猫华硕自营店,提出电脑存在问题,要求给予7天无理由退货,但遭到了商家的拒绝。马先生说商家给出的理由是马先生已经激活了电脑,已经不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畴了。
商家的如此回复,让马先生难以接受。他认为,新买的电脑不应该出现屏幕快闪的情况,怀疑是笔记本电脑本身出现了质量问题。
在多次沟通下,华硕售后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法:升级显卡驱动,在电脑系统中设置显卡直连的方法。马先生按照售后的方法操作之后,笔记本电脑屏幕快速闪动的情况终于解决了。不过虽然问题解决了,但马先生心里还是不踏实。他希望商家能够为其更换一台同型号或者同价格的笔记本电脑,而这一要求也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马先生向特搜记者表示,他之后在网上搜索发现,不少消费者也遇到了跟自己同样的情况,因此更加剧了对华硕质量问题的担忧。
为了了解屏幕快闪的原因,特搜记者联系了华硕客服热线,工作人员电脑表示电脑并非存在质量缺陷,只是出厂时硬件驱动没有更新。另外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消费者对电脑不满意,购买期是在七天之内就可以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稍后他们会积极联系马先生,协商处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事宜。
由于手机及电脑类电子产品比较特殊,存在一旦激活就影响二次销售的问题。而往往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与商家就容易产生退换货纠纷。
对此,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林冰律师认为,2017年3月15日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另外,第九条规定:“ 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从这些规定来看,本次争议涉及的应该属于“完好”的商品,因此,平台或商家应当予以退换。
再次,今年3月15日将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 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综上,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商品完好”包括消费者为检查、试用商品而拆封的情况,只要不是因消费者的原因造成价值明显贬损的,均属于“商品完好”。在马先生的这个消费纠纷中,商家的理由不够充分,不足以证明是消费者的原因造成价值明显贬损,理应为消费者退款。
据了解,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实缴资本481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含研发、制造笔记本电脑、计算机主板、中型主机、高档个人电脑、服务器、电脑周边设备及相关软件、手机通讯系统(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等。华硕电脑官网信息显示,公司为全球知名的主板制造商,并跻身全球前三大消费性笔记本电脑品牌。
电脑(注:本报道截稿日期为2022 年3月1日,因审稿流程会适当迟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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