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两天里,我们的备考组问的更多的是继续教育怎么做?今天给大家更新一波~
2019年11省市继续教育已经开始
许多地方财政局发布相关通知
截至8月19日,江苏(宿迁,苏州,2019年河北唐山等地的会计继续教育已全面开放,如太仓、昆山、张家港等。
— 安徽 —
划重点:
参加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生需要首先收集我省会计人员的信息。从7月1日起,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共需求科目和专业科目,年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其中,公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 深圳 —
划重点:
经研究,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继续教育登记时间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请按照学习要求完成2018年规定的90学时学习,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学时登记。
— 陕西 —
划重点:
2018年(含2018年)补学前继续教育的,应选择补学前(含)发布的学习科目(如2017年补学继续教育,2017年前发布的科目),科目学分按原学分标准计算,即年度总学分不少于当年规定的学分。已学习并完成学分登记的科目,不重复计算学分。
— 武汉市 —
划重点: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工作包括:出纳、审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入、费用(支出)、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会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会计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总会计师也属于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总会计师也属于会计人员。
中级过了一科
继续教育如何抵免?
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册会计师可通过一科以上(含一科)办理继续教育抵免继续教育。
一科成绩超过60学分(含一科)的,视为2019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同时,毕业证当年的继续教育也可以抵免继续教育。以下是广东财政局截图的内容:
满足上述情况,如何办理继续教育抵免专业科目?
答:大部分地区都是自动抵免的。如需办理手续,以广东为例:
(1)登录网站:
http://ggfw.gdhrss.gov.cn/zjjyweb/
(2)注册好账号再登录,维护个人信息。
完善资料要注意专业系列,必须是会计专业,单位必须绑定,这是完成继续教育的前提。
完善资料要注意专业系列,必须是会计专业,单位必须绑定,这是完成继续教育的前提。
完成以上信息后,可免费扣除以下继续教育申报。方法如下:
(3)申报年度:2018年或2019年按要求操作。
(以自己参加考试的年度为准,2019年参加考试的,申请2019年专业课抵免)
然后上传附件信息,即会计成绩单。
最后点 【送审】,然后用单位账号登录确认,即可查询专业科目。
(PS,以上仅供参考,大部分地区自动抵免不需要流程,具体要求以当地官方要求为准。
以下是一些地区的提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安徽
http://admin.ahkj.edufe.cn/login.jsp
福建网址:
http://gl.fjkj.gov.cn/Home
湖南网址:http://acc.hnczt.gov.cn/
内蒙网址:https://cxda.nmgacc.cn/acms/portal/web/index.jsp
陕西网址:http://kjw.shaanxi.gov.cn/kjw/jxjy/index.jhtml
青海网址:
http://qhkjw.gov.cn:8080/qhcms/index.html
浙江网址:
http://kjzj.zjczt.gov.cn/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
江苏苏州网址:http://szadmin.edufe.cn/login.jsp
江苏镇江http://zjadmin.edufe.cn/login.jsp
新疆
学员需从\\"新疆财政厅\\"www.xjcz.gov.cn网址进入,选择\\"会计管理\\"点击进入网页\\"会计事务大厅\\",先注册(邮箱号注册,实名注册),再登录;选择\\"继续教育记录\\"点击进入\\"继续教育注册\\",选择网校和学习年度,报名。随后的报名程序,各网校都有指导,可以根据指导报名学习。随后的报名程序,各网校都有指导,可以根据指导报名学习。
武汉网址:http://www.wh-kjxx.com
每年都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如何计算各科学分?
专业科目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能够转换继续教育分数的项目如下:
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科考试或录取,转换为90学分;
2.参加会计专业会议,每天转换为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当年通过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转为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组织)的会计研究项目,每个研究项目转换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每个研究课题的主持人转换为90学分,其他参与者转换为60学分;
5.国内统一刊号独立(CN)在经济管理报刊上发表会计论文的,每篇论文转换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转换为30学分,其他作者转换为10学分;6.会计书籍独立公开出版,每本会计书转换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书的第一作者转换为90学分,其他作者转换为60学分;7.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局)(以下简称省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